通知 | 關于推薦2016-2017年度優秀學術論文的通知
時間:2018/4/4 16:37:41 來源:鄧施嬰各有關推薦單位(機構):
為鼓勵廣大會員開展技術研究、撰寫學術論文的積極性,培養會員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促進船海工程行業科技人才的成長和科學技術進步,提高船海工程行業整體科學技術水平,上海市船舶與海洋工程學會(以下簡稱學會)2018年將開展優秀學術論文評選工作。現將推薦優秀學術論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秀學術論文推薦條件
1.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正確的政治方向。
2. 在船舶和海洋工程領域的基礎理論、工程技術、管理科學、經濟運行、人才培養和歷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3. 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利用所掌握的科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論文應結合具體課題、項目或實踐,有一定的科學性、創新性和前瞻性。理論上有新觀點,技術上有新突破,方法上有新構思,應用上有新成果,指明技術發展方向,對解決關鍵技術問題或對促進企業科技進步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4. 論文立論明確,論據充分,結構完整,語句流暢,文體規范(會議優秀論文文體要求見附件)。
5. 論文作者必須對論文的真實性、涉密性負責,嚴禁抄襲和剽竊他人研究成果,嚴防泄露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文責自負。
6. 論文作者以會員為主,學會,學會團體會員單位的非會員作者也可參與評選。
二、推薦論文范圍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間,在學會舉辦的學術年會或其他重大學術活動上公開交流的論文;或在學會會刊或與船舶、海洋工程相關的出版物上發表的論文。
三、推薦篇數
本學會學術工作委員會:2016、2017年各15篇;
本學會各專業學術委員會:2016、2017年各2-3篇;
本學會各會員代表處:2016、2017年各3篇;
本學會會刊編輯部:2016、2017年各10篇;
各團體會員單位所屬相關專業學術刊物編輯部:2016、2017年各3篇。
請各推薦單位按規定執行,如確需增加篇數,應征得學會學工委同意。
四、推薦程序
1. 學會學工委及各專業學術委員會、學會其他相關工作分支機構、學會會員代表處、學會會刊編輯部及團體會員單位所屬相關專業學術刊物編輯部等組織機構是優秀論文評選推薦單位(機構)。
2. 推薦單位(機構)在收到本優秀論文推薦通知后,按照推薦要求,認真組織論文征集和遴選,填報《上海市船舶與海洋工程學會優秀學術論文推薦表》(見附件)。其中:“推薦意見”應就該論文的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成熟程度、推廣價值、文章邏輯、文字水平和規范性等做出評價。推薦單位(機構)負責人應在推薦表上簽字并蓋公章。
3. 推薦的學術論文和推薦表在本通知規定時間內一并發送至學會電子信箱。入圍論文無論是否獲評,原稿不再退回。
五、推薦時間和方式
請于2018年4月15日前,將推薦的學術論文(見附件)和推薦表一并發送學會電子信箱。郵件主題請注明:優秀論文推薦。